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來源 | 上級授權 | |
辦件類型 | 即辦件 | 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實施主體 | 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承諾辦結時限(工作日) | 0 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工作日) | 20 工作日 | |
承辦機構 | 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 | 聯辦機構 | - | |
是否一次辦好 | 是 | 事項版本 | 19 | |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 | 是 | 是否存在特別程序 | 是 | |
服務對象 | 企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 | 是否涉及中介服務 | 否 | |
通辦范圍 | 全市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
是否存在運行系統 | 是 | 事項狀態 | 已發布 | |
行使層級 | 市級 | 權限劃分 | 省市縣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遞 | 是 | 材料郵寄收件人 | 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經貿商事區A8窗口 | |
材料收件人聯系電話 | 0531-68967350 | 材料郵寄收件地址 | 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經貿商事區A8窗口 | |
行使內容 | 無 |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網咨詢\^互聯網收件\^互聯網預審\^互聯網受理\^互聯網辦理\ |
辦理信息
是否公示 | 是 |
辦理方式 | 自辦件 |
數量限制 | 無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窗口名稱 | 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政務服務中心3樓經貿商事區 |
辦理地點 | 濟南市市中區站前路9號濟南政務服務中心3樓經貿商事區A1-A7窗口 - A1-A7窗口 |
辦理結果名稱 | 營業執照 |
辦理結果類型 | 證照 |
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 郵寄送達 |
設定依據
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
依據類別 | 法律 |
依據機關 | 全國人大 |
發布令號(文號)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19年3月15日通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具體規定內容 |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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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
依據類別 | 行政法規 |
依據機關 | 國務院 |
發布令號(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23號 |
具體規定內容 | 第三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注冊,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辦理。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其授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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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濟
行政復議
部門:濟南市人民政府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龍奧西路1號銀豐財富廣場B座3樓行政復議中心001、002窗口
電話:0531-68967465、68967466
行政訴訟
部門: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
地址:市中區英雄山路197號(市中區人民法院)、槐蔭區經六路延長線1號(槐蔭區人民法院)、長清區清河街1067號(長清區人民法院)、平陰縣青龍路119號(平陰縣人民法院)
電話:0531-82567000(市中區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蔭區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長清區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陰縣人民法院)
受理條件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材料介質(形式) | 紙質材料份數 | 紙質材料規格 | 來源渠道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樣表 |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0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doc | 0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doc |
公司章程、合同(合同僅限于依照《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規申請設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各投資方蓋章的原件,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 | - |
法定代表人、董事/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外商投資的公司提交董事的任職文件,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交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文件)。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 | - |
外國投資者的資信證明(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即資本信用證明書,由與該外國投資者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非必要 | - | - |
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僅限于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提供)。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政府部門核發 | 非必要 | - | - |
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 | - |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 | - |
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非必要 | - | - |
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僅限于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的企業提供)。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非必要 | - | - |
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中方投資者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 原件 | 紙質 | 原件1 | -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 | - |
常見問題
問 : 咨詢什么時候開始實行下載軟件進行實名認證的?
回答:自2019年5月1日實行的設立登記實名認證,自2019年7 月1日實行的變更登記、備案登記實名認證。問 : 忘記申報材料時用的賬戶,咨詢如何找回?
回答:攜帶身份證原件到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讓窗口人員幫忙查詢。